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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陕西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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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索引号] 116100000160002917/2006-00040 [ 主题分类 ] 教育
[ 发布机构 ] 省政府 [ 成文日期 ] 2006-01-10
[ 效力状态 ] 有效 [ 文 号 ] 陕政函〔2005〕91号
[ 名 称 ]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陕西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

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陕西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

时间: 2006-01-10 00:00

  

省教育厅:


你厅《关于建立陕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》(陕教字〔2005〕23号)收悉。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,同意陕西省纺织工业公司职工大学改制,建立陕西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。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:


一、同意建立陕西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,同时撤销陕西省纺织工业公司职工大学建制。


二、陕西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实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,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。学院由陕西省纺织工业总公司主管,教学业务接受省教育厅指导。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。


三、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规模确定为6000人。学院专业设置按有关政策确定。学院从2006年开始招生。


四、办学经费由陕西省纺织工业总公司统筹解决,并按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的路子,采取新的管理模式和机制,吸引社会、企业投入,保证学校的建设和发展。


五、陕西省纺织工业总公司要加强对学校的领导,支持该校搞好学校总体发展规划,加强校园建设、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,不断充实和完善办学条件,办出特色,办出水平,为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。


六、教育厅要按照有关政策加强教学评估工作,促进学校规范发展。



陕西省人民政府


二○○五年七月二十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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